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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旧时谓女子没有才学,才能做到三从四德。是封建社会中轻视妇女的恶习。出自明·陈继儒《安得长者言》:"男子有德便是才,女子无才便是德。"
02.在古代认为妇女无须有才能,只需顺从丈夫就行。这还是一种封建统治的手段:将女子的"德"与"无才"紧密联系起来,以"德"为由,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,将她们置于愚昧无知的境地,从而造成了中国女性上千年间"女憧憧,妇空空"的状态。无论是未婚女子还是出嫁妇人,大都不知不识,头脑空空,懵懵懂懂--以此来确保男权中心主义的统治地位及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。
03."女子无才便是德"的最早出处已无从考证,但与它涵义相近似的说法有:"哲夫成城,哲妇倾城"、"懿厥哲妇,为枭为鸱"(枭、鸱都是极凶猛的飞禽,喻狠毒)、"乱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",皆出于西周的《诗经·瞻卯》。可见,那时候人们认为男人拥有聪明才智可以成就事业,女人拥有聪明才智则非但不是好事,还是搅乱天下、酿成灾难、祸国殃民的根源。
04.清代著名才子李渔曾对这句话提出了看法:"女子无才便是德"是激愤之语,与伴君如伴虎类似。有人因为做官惹祸,所以告诫后人别做官,有人因为美女有才后惹了祸,所以鼓励美女当文盲,仅此而已。
女子无才便是德,这是古代一句非常有名的话。这句话是出自清朝时期张岱的《公祭祁夫人文》中。很多人解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意思,这时候就会认为这句话,是指女子没有才能,或者学识便是道德。然而这句古语的真正含义是这样的吗?其实不知道。
已婚女人与他人通奸,男人头戴绿帽子,在过去,男人找老婆很困难,抓到了顶多揍几顿,死不要脸揍不改的只好由她去,男人也不离婚,半眼睁半眼闭,厚着脸皮仍旧不放弃,有时岀门还喜皮笑脸相迎,在一起嬉戏,时间长,男人走到哪都难抬头,会受到别人潮讽看不起,男女通奸很普遍,受到法律制裁的倒不多,只是早晚相约睡一觉,又不长期在一起,不重婚,不强奸,双方自愿,犯什么法,只是无品无德不要脸。
男人在外和女人通奸,一般老婆都不敢管,只是瞅机会带人捉奸,当场欧打小三破鞋,只要不失手打伤沒人阻拦,当众羞辱让其丢人现眼,这些事一般不采取报警手段,揍一顿原配解解气,回家最多把男人骂几句。
男女通奸只是偶然,不长期在一起生活,不违法犯罪,道德沦丧表现,知错就改,重新做人,眼一闭別去想,过去就算完。
如果在刑法里,恢复《通奸罪》这一罪名,社会上的出轨率,至少会降低九成以上,随之离婚率也会相应降低。如果在刑法里,恢复《流氓罪》这一罪名,那么社会上的寻性滋事,校园里的霸凌,行业中的潜规则等等,行为的发生率,肯定也会大幅降低。
你好,如果只是简单的通奸,一般不构成犯罪,在法律上主要承担民事责任,当然也可能有例外。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?
一般情况下,自愿通奸不构成>犯错/strong>
一般情况下,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,如果是你情我愿的话,不会构成犯罪,这种情况属于夫妻不忠行。
这种行为在道德层面与主流价值观相悖,在法律上属于违反民法典关于夫妻之间互相忠诚的义务,也可以说是普通违法行为(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)。
我国法律上有一个特殊罪名,即使自愿通奸,也可能构成>犯错/strong>
这个罪名就是破坏军婚罪,如果夫妻一方明知道第三者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然与其通奸,特别是发展到同居的程度,根据我国刑法,将构成破坏军婚罪,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通奸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?
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的,会有牢狱之苦,根据刑法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。
如果达不到犯罪的,根据民法典,因为这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导致离婚的,一般会认定与他人通奸一方存在婚姻上的过错,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,具体的金额,由法官根据离婚原因、过错程度、经济能力等等综合考量认定。
夫妻不忠诚,不仅不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要求,也违反法律规定,有一些还可能构成犯罪,不可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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